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宁波天河度假中心一期引水工程,招标人为宁波白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白溪水库管理局内
2.2建设规模:包括泵房及水电安装等项目
2.3 工程预算造价:828694元
2.4 工程发包价为778972元(总价下浮6%),投标报价须与发包价一致。
2.4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宁波天河度假中心一期引水工程
2.6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7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承包叁级及以上及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可独立投标,也可由不同专业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单位须具备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须为《2017-2018年度宁海县规模以下政府投资项目预选承包商》中“水利水电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企业,且未被清出该名录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须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
3.6投标人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要求:持有水利水电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或浙江省水利施工企业叁级项目经理聘用资质证书,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为联合体参与投标,项目负责人可为联合体各方中任意一方的人员)
3.7根据《关于印发宁波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填报办法的通知》甬水建〔2014〕72号,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须在“宁波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填报单位和从业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信息。
3.8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2013]31号文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须在参加本工程竞包前应当经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企业信息及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信息。
3.9根据《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实施办法(试行)》浙水建〔2010〕33号,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及拟派负责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无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水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并被限制投标(限制期已过的除外)。
3.10执行宁资交管办【2010】8号文件(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 经查询本项目开标日前三年内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中任意一方或项目负责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预中标单位中标资格。
3.11(1)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中任意一方如有资料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2)①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中任意一方或项目负责人在开标日前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②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中任意一方及拟派负责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水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并被限制投标(限制期已过的除外),发生以上任一情况,一经查实,第一次视为扰乱招投标市场,并在宁海县水利局网站曝光台进行通报处理,如再次发生将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时间:2018年10月10日至2018年10月12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
4.2 发售地点: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海县桃源街道兴宁北路319号6楼)。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资料(证书复印件须包括有关变更、延期等内容):
① 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② 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③ 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④ 联合体协议书(若有)(格式附后)
⑤ 投标人认为与资格审查有关的其他材料。
注:投标人须将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在报名资料每一页上加盖投标人公章(红章),所有报名资料密封在包封中,在封口上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在包封上正确标明工程名称、报名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如为联合体参与投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外,只需加盖联合体牵头人的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其余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要求签署);未按要求提供报名资料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向其出售招标文件或拒绝其参加投标会议。
4.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300元整。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5.2保证金形式:开标时以现金形式提交。
5.3保证金的退回: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会议结束后当场退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后退回。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原水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brawwater.com/)及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z-kx.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白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宁海县岔路镇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13586694976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兴宁北路319号6楼
联系人:祝永峰
电话:0574-82538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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