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宁波市海曙区委获悉,溪下水库被授于“区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既是对我单位创建工作的肯定,也是对今后完成各项工作的鞭策。
多年来,水库始终秉持“工程安全、管理规范、运行科学、技术先进”的管理理念,建立健全文明创建工作长效机制,坚持把文明单位创建融入到党风廉政建设及企业文化等工作中去,做到文明单位建设与各项工作同部署、共推进、互促进,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狠抓库区环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进一步巩固文明单位建设成果,为下步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奠定扎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