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员工招聘相关规定,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审核、体检等程序,经研究,拟录用张列科为宁波原水集团有限公司溪下水库分公司驾驶员。现将拟录用人员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18年4月23日-2018年4月29日
受理部门:宁波原水集团有限公司纪委
单位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银路55号
联系电话:0574-82833006、82833077
电子信箱:565236178@qq.com
非工作时间可通过电子邮件反映情况。来信提出意见的同志请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
宁波原水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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