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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横溪水库管理区办公楼东北侧厂房竞价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11

宁波原水集团有限公司横溪水库分公司将位于宁波市鄞州区横溪水库管理区办公楼东北侧厂房进行公开竞价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简介

宁波市鄞州区横溪水库管理区办公楼东北侧厂房位于鄞州区横溪镇宁裘线南侧,横溪水库办公楼东北侧,建筑面积约676平方米,位置及使用范围以实际场地为准。

二、竞价方式

采用一次性密封报价方式。竞价人在报名时领取招租单位提供的竞价报价单,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密封完整的竞价报价单提交给招租单位,在竞价开标时由评委会进行现场拆封。

三、场地租赁底价和竞租规则

(一)年厂房租金底价为66000元(陆万陆仟元整),报价大于或等于底价为有效报价,低于底价为无效报价。

(二)报价人须有三家及以上方有效,以最高报价人为中标承租方;若最高报价人有两个及两个以上,则最高报价人重新进行报价,但报价必须大于上一轮的最高价为有效报价,最高报价人必须在竞标现场填写报价递交评委会。按此方法,直至产生新的最高报价人为中标承租方。

(三)成交后,竞得人应当场签署成交确认书。若竞得人未能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则视作自动放弃竞价物,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可抵作合同履约保证金。

(五)竞得人在竞价现场或事后悔约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可由报价第二高者为竞得人;若第二高者放弃,本标项宣布流标。其他未竞得的竞租人在竞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竞价保证金(不计息)。

(六)竞价人相互勾结,故意抬高或者压低标价,以排挤竞争对手公平竞争的,其竞价无效,并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处理。

四、招租期限和租金支付方式

本次招租标的租赁期限为3年,租金每年支付一次。

五、现场踏勘

本招租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由竞价人自行踏勘。

六、招租合同相关条款说明

(一)招租单位仅按现状提供本场地内676㎡的厂房、限额贰佰千瓦用电量给租赁方使用。如有水、路等基础设施需求,均由承租方自行解决,一切费用自理,招租单位只负责提供必要的协助。

(二)承租方在经营时必须保证厂房、库区设施及安全及绿化带的管理,如有毁损,须无条件修复。

(三)租赁期间管理。租赁期间承租方负责对租赁厂房的维修工作,并要求承租方在2018年5月31日前对坡屋顶厂房进行揭顶翻修,确保厂房使用安全(在租赁协议签订时,承租方需付翻修保证金20000元(贰万元整),待厂房翻修完工后退还保证金)。租赁期间,承租方承诺不损坏水利设施,不擅自堆放杂物,否则后果自负。

(四)在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责任事故,由承租方承担,与招租单位无关。

(五)承租方须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保证厂房及周边的环境整洁,如有问题须按要求及时作出整改。

七、竞价人资格要求

企业法人。

八、竞价人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竞价企业委派办理报名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竞价保证金缴款单原件、复印件。

九、报名时间和地点

竞价人请于2017年12月12日至2017年12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 时至 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横溪水库管理处办公室主任处报名并提交相关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十、竞价保证金

竞价保证金:40000元(肆万元整)。竞价保证金缴纳形式:银行电汇方式。竞价人必须在2017年12月19日14:00时前提交竞价保证金到以下账户(时间以到账为准):

开户银行:农行宁波横溪支行 

户名:宁波原水集团有限公司横溪水库分公司

银行帐号:39404001040009029

十一、提交报价单截止日期

竞价人必须在2017年12月19日14:00时前提交竞价报价单,逾期提交,视为无效报价。

十二、竞价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竞价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9日15:00时。

(二)竞价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横溪水库管理处办公楼会议室。

十三、联系方式

招租单位:宁波原水集团有限公司横溪水库分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横溪水库管理处

联系人:蔡小俭

联系电话:13967885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