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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宁波原水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横山水库预泄能力提升工程(新建泄洪洞)竣工验收技术鉴定项目进行询比采购,现公告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采用非招标方式采购。
2、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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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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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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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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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价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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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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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山水库预泄能力提升工程(新建泄洪洞)竣工验收技术鉴定项目相关的一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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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技术鉴定报告初稿并提交实际需求人,至横山水库预泄能力提升工程(新建泄洪洞)竣工技术预验收通过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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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7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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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承担采购项目能力的供应商。
3.2特定资格要求: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6年8月3日9:00 至2026年8月5日23:59 时止(北京时间)。
4.2 采购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ygcg.nbcqjy.org: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4.3 凡有意参加询比响应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平台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4.4 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5、响应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5000元。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用户指引”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5.4响应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8月6日15:00时整 。
5.5供应商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响应保证金的,则应将响应保证金由供应商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6.1本次采购采用远程不见面形式,响应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8月13日9时00分,响应人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上传至“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
6.2逾期未完成线上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予以拒收。
6.3开标时间:同截止时间。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宁波原水有限公司、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8、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服务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波原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老师
采购代理公司: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63号利时金融大厦A座10楼1003
联系人:王政、梅洛
电 话:0574-88103779
异议受理联系人(采购代理机构):丁哲杰
联系方式:0574-88103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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