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溪、亭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大纲编制服务
采购公告
1、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宁波原水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梅溪、亭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大纲编制服务进行询比采购,现公告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采用非招标方式采购。
2、项目概况:
服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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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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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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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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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溪、亭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大纲编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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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梅溪、亭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大纲进行编制,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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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提交成果稿,2025年7月30日前通过行业主管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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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最高限价58000元,其中梅溪水库部分29000元、亭下水库部分2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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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承担采购项目能力的供应商。
3.2 特定资格要求:/。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其他要求:/。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5年5月6日9:00 至2025年5月9日 23:59时止(北京时间)。
4.2 采购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ygcg.nbcqjy.org: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4.3 凡有意参加询比响应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
4.4 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5、响应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1000元。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5.4响应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5月12日15:00时整 。
5.5供应商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响应保证金的,则应将响应保证金由供应商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6.1本次采购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响应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14时00分,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上传至“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
6.2逾期未完成线上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招标代理人)予以拒收。
6.3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采购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供应商撤回其响应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宁波原水有限公司(http://www.nbrawwater.com/index.aspx)、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
8、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宁波原水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郑老师
电 话:0574-87851003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鄞州区星海南路8号
联 系 人:王锦
电 话:13586840096、0574-88353561
电子邮箱:69409542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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