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原水有限公司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系统(三期)项目监理服务采购公告
		 
	 
	
		1、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宁波原水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 宁波原水有限公司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系统(三期)项目监理服务 进行询比采购,现公告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采用非招标方式采购。
	 
	
		2、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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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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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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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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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价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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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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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原水有限公司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系统(三期)项目监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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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签订监理服务合同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的项目通过最终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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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2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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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承担采购项目能力的供应商。
	 
	
		3.2特定资格要求:/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5年11月3日9:00 至2025年11月5日 23:59 时止(北京时间)。
	 
	
		4.2 采购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ygcg.nbcqjy.org: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4.3 凡有意参加询比响应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
	 
	
		4.4 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5、响应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3000元。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5.4响应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11月6日15:00时整 。 
	 
	
		5.5供应商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响应保证金的,则应将响应保证金由供应商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5年11月7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156号——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3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文件邮寄方式递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宁波原水有限公司(http://www.nbrawwater.com/)、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发布。
	 
	
		8、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波原水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天银路55号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0574-82833072
	 
	
		采购代理公司: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63号利时金融大厦A座10楼1003
	 
	
		联系人:王政、梅洛
	 
	
		电  话: 0574-8810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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