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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溪水库坝脚排水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25

(交易登记号:2105002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横溪水库坝脚排水沟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原水有限公司横溪水库分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原水有限公司横溪水库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公司核拨,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横溪水库

项目规模:凿除西侧原混凝土路面并设置3.5m长横向混凝土排水沟;平行坝脚挡墙修建排水沟468m(西侧213m,东侧255m),靠大坝侧边坡草皮护坡绿化处理,外侧砌筑0.5m高直立浆砌石挡墙;东西两侧分别设置1根钢筋混凝土埋管用于汇水排出,西侧长50.5m,东侧长46m;西侧下游距坝脚11.5m平行布置235m钢丝隔离网,两侧种植绿珊瑚,下游1排,坝脚2排;防汛道路外侧布置一排间距25米的单臂LED路灯,东西两侧各设置2盏投光灯;东西两侧沿坝脚路外侧埋设593mDN25聚丙烯(PP-R)给水管。

项目总投资:96.2万元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横溪水库坝脚排水沟工程等施工总承包。

标段划分:1个

本次招标工程概算造价:招标控制价:795540元

质量要求:一次性达到水利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合格且无伤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条件: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或具有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三级聘用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并具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投标截止日不得有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中属于招标项目同一项目( 以项目立项批复文件为准)其它标段除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3.2.2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或具有水利水电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 1 人。

3.2.4项目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

3.2.5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违法行为记录(违法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

3.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开标结束后,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组织招标。

    3.3.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检员、施工员)已在“宁波市水利市场建设信用信息平台”进行备案登记(以开标当日资格审查时查询的公示结果为准)。外地进甬施工企业的投标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宁波市水利市场建设信用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专职投标委托代理人。

3.4业绩要求

   3.4.1投标人业绩要求:      

 3.4.2项目负责人业绩:      

3.5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25日2021年4月30日9:00-11:00、14:00-16:00(北京时间,下同。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持下列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证书复印件每页须盖单位公章)至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63号利时金融大厦A座10楼1003招标代理部)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温馨提示:文件费仅收现金,不支持支付宝、微信等转账。

4.3报名单位报名时随带如下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证书复印件每页须盖单位公章):

(1) 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

(2) 资质证书;

(3)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4) 被委托人身份证。

超出上述报名期限的或未能提交上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证书复印件每页须盖单位公章)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5月10日14:3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180-2号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市城管局旁),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当日公告栏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 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ningbowater.com)、宁波原水有限公司(http://www.nbrawwater.com/)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原水有限公司横溪水库分公司

联系人:许科

 话:0574-88063082

招标代理人: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63号利时金融大厦A座10楼1003

联系人:徐升阳、陈麒麟

电  话:0574-88103779  

 真:0574-88107620